安徽/亳州-2026-06-12 00:00:00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执勤服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执勤服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潍坊二毛服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友爱路****号
中标金额:玖拾叁万陆仟陆佰柒拾捌元陆角(******.*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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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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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强、墨彦、郑大洋、马准、董世界(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开标日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详见附件 *.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五)领取通知书: 投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北一环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董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 *** 号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楼 ***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电 话:************ *********** 十、附件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