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6-06-12 00:00:00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新校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新校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兰州市红古区第七十一中学新校区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住建函[****]**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教育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红古路***号(原兰州市第十八中学校园)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合**.**亩),总建筑面积为*****㎡。在原兰州十八中校园完成搬迁后,对现有教学楼、融智楼、学生宿舍等建筑进行改造,同步配套教学生活设施设备。
项目分两期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主要建设内容 (*)教学楼改造工程(*)融智楼改造工程 (*)公共卫生间改造 (*)新建消防水池、水泵房及柴发机房(*)室外给排水改造(*)室外电气改造(*)室外球场改造;二期主要建设内容 (*)宿舍楼单体改造 (*)宿舍楼室内给排水、暖通和电气改造。
(一期)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兰州市第十八中学教学楼、融智楼、公共卫生间等进行改造,新建消防水池、水泵房及柴发机房等。
(一期)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兰州市第十八中学运动场、室外地坪、室外消防电气及消防给水等进行维修改造等。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中(一期):一标段:约********.**元;二标段:约*******.**元。
*、标段划分:(一期)施工共划分二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 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年或****年*****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专职安全员*人、资料员*人、材料员*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半年(****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申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相关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拟配备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在其他项目上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锁定。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网址 :*****://***.*****.***.**/***/*******/******************.*****)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 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格式一份、.*** 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小时开启)。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兰州市红古区育英街**号
联系人:马骁
联系电话:************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兰海金湾住宅小区*号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备注:
①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②申请人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③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④申请人若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提出申请,须对所投标段分别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个标段分别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育英街**号
联系人:马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亨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华龙街道会展中心*座***
项目联系人:韩晓妮
电话:***********
监督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 **:**:**.*
- ********** **:**:**.*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新校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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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新校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
交易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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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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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亨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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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时间 |
****年**月**日 |
资格预审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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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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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号) |
申请人名称(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通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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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段 |
安徽金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检查不合格,原因:*.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非项目经理(胡秀敏),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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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望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检查不合格,原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盖章 *.无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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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黄河之滨文化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证过期,业绩无中标通知书,人员信息表与备案表人员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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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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