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植物引种技术研究课题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2026-06-12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植物引种技术研究课题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福建/福州-2026-06-12 00:00:00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植物引种技术研究课题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植物引种技术研究课题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植物引种技术研究课题(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关于供应商证明材料,能否采用: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答:本项目允许供应商自愿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 号)精神,本企业采购项目参照该文件执行。 凡自愿使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可按本公告中附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提交后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附件***、附件***的资格证明材料

若不选择提交《承诺函》,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整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本项目设置的专项、特殊资格条件,所有供应商均须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对应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承诺函替代供应商须保证承诺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一旦存在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谈判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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