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2026-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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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嘉峪关、临夏、庆阳)(五次)*标包三:临夏(项目编号:****************)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嘉峪关、临夏、庆阳)(五次)
*.*采购内容:采购*家食堂餐饮服务商,为临夏分行辖内分支行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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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服务地区 |
含税估算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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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三:临夏 |
机关及城区支行、临夏县支行、永靖县支行、康乐县支行、和政县支行、广河县支行、东乡县支行、积石山县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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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三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首次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至发售截止,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
故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了招标文件(二次),期间共*家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二次)。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管理办法,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某标包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轮(*≥*)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若第*轮(*≥*)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故本标包于****年*月*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失败公告,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向上述两家已经获取招标文件(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了邀请竞争性磋商函,其中一家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了邀请,截止****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潜在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邀请竞争性磋商失败。
故本标包于****年*月**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四次),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四次),期间共*家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四次),截止****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管理办法,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某标包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轮(*≥*)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若第*轮(*≥*)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因此本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标包三:临夏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甘肃中恒汇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阳、王敏
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号****大厦*********室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