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5-26 00:00:00
昆山金千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千灯派出所食堂、保洁等后勤人员外包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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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受昆山金千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千灯派出所食堂、保洁等后勤人员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内容:千灯派出所食堂、保洁等后勤人员外包服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资料装订成册后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相应证明材料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
*、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年**月**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元),售后不退。
*、交款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现场现金交纳。
*、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相关资料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新民路**号*号厂房东侧三楼。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以*盘形式提供)。
*、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新民路**号*号厂房东侧三楼开标室
*、接收人: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新民路**号*号厂房东侧三楼开标室
八、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肆仟捌佰柒拾壹元贰角整(¥:******.**元)。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捌佰玖拾肆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元);
(*)交纳方式:****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必须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未出示视为未交纳)。
(*)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账户名*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中华园支行。
九、勘察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各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十、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万元以下,收取*.*%;*******万元,收取*.*%;********万元,收取*.*%;*********万元,收取*.*%;**********万元,收取*.**%;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收取)。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昆山金千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新民路**号*号厂房东侧三楼
联系人:曹江、杨金梅 联系电话:*************
本项目为自行监督项目,监督电话: *************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