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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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惠州-2026-06-12 00:00:00
龙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廖晓斐项目负责人:曾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 “*.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更正前内容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冷藏/冷链/冷冻车辆,每提供一辆得*分,最高得*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登记证,以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配送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及购车发票、租赁发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登记证,以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更正后内容: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冷藏/冷链/冷冻车辆,每提供一辆得*分,最高得*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配送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购车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租赁发票、车辆登记证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县教育局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号城投大厦第**楼*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话:************

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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