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12 18:21:02
*********年度员工安康保险项目澄清公告
截止日期:**********
公示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员工安康保险项目
澄清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一、澄清内容
*.***页
原文描述:“付款方式*.投标人按照确认后的金额开具各付款方的发票,各付款方收到投标人开具的与当期结算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审核无误后**日内向投标人支付与发票金额等额的款项。各付款方的付款责任独立,按照约定自行向投标人支付款项。*.因投标人未能提供发票或提供给招标人的发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结算金额,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发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人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投标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修改后描述:
“*.删除第*点*.因投标人未能提供发票或提供给招标人的发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重开发票,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发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人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投标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页
原文描述:“*.本项目要求承担既往症责任:承担一般既往症及重大疾病的所有保险责任。”
修改后描述:
“*.本项目要求承担既往症责任:承担一般既往症及重大疾病的所有保险责任,但不包含已患重大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重大疾病责任。”
*.***、**页
原文描述:“被保险人在等待期 ** 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以下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修改后描述: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以下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页
原文描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修改后描述: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 **/* *****-****)”
*.***页
原文描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描述: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页
原文描述:“业绩案例:团体人数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保险协议/保单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保险协议/保单关键页(含签订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签订合同/保险协议/保单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至少提供* 份)并加盖公章。”
修改后描述:
“业绩案例:承保人数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 / 保险协议 / 保单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保险协议/保单关键页(含签订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如有)、采购内容/保障内容、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至少提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合同、保险协议需提供双方落款盖章页;保险单按行业制式执行,需提供承保方落款盖章页”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澄清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 改变。
(*)本“澄清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栋****室
联系邮箱:*********@**.***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