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2026-06-1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荔波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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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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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详见更正前采购文件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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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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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项目业绩
详见更正前采购文件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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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按《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号之规定计算的招标代理费用下浮**%计费,最终费用以各标段中标报价为结算计费依据,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按《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号之规定计算的招标代理费用下浮**%计费,最终费用以各标段中标金额为结算计费依据,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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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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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方式,如:电子交易平台/邮件/现场]确认接收中标通知书。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核查工作还未结束,故开标时间先顺延至:****年*月**日*:**,如有相关变化,再另行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密切关注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事项不变。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樟江大楼第二办公区***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高新区长岭街道湖滨路***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锋莉(项目负责人)、卢德锋、文庆丽
电 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