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6-12 00:00:00
人才之家***号楼家具采购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人才之家***号楼家具采购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
各投标人:
“人才之家***号楼家具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置限制性条款:要求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针对床立柱、床立柱上下内塞、床厅横梁、卡式连接挂件(立柱与床厅连接方式)、床支撑、床边护栏、柜门、爬梯共 * 类产品,每类产品需提供不少于*个角度的实物照片,且照片必须清晰显示人工现场实际测量的参数尺寸规格,该条款为项目废标项。该条款设置不合理、不合法,属于变相控标、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限制公平竞争的违规条款,应予以删除。
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最低价中标,核心评审标准为产品质量、参数合规性、报价合理性,而非投标阶段现场实测实物照片。该废标条款无任何采购必要性,家具类产品属于标准化、常规化采购品类,行业内合规生产厂家均可提供符合招标参数的产品,无需在投标阶段提供人工现场实测多角度照片。
*.经我司多方走访、对接多家本行业合规投标供应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一致反馈,本次投标需提供*类产品、每类不少于*个角度且带人工现场实测尺寸的实物照片的要求,远超常规政府采购家具项目的投标资料要求。该条件不具备通用性、普适性,普通合规供应商无法常规满足,仅少数特定供应商可提前筹备、达标响应,本质是通过不合理投标门槛,限制、排斥大部分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属于典型的量身定制、控标围标条款。
*.该条款设定为废标项,属于严苛性、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投标阶段核心是核验供应商资质、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及报价,现场人工实测多角度照片无法佐证产品批量生产质量,仅能体现单次临时实测数据,不具备采购参考价值,反而无端增加供应商投标门槛与成本,剥夺多数合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包含“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等禁止性情形。本次投标强制要求*类产品提供多角度人工现场实测实物照片,与项目供货履约、产品质量核验无必然关联,属于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限制性条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本项目专属、严苛的实测照片废标条款,客观上形成排他效果,限制市场充分竞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原则。
*.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的,供应商有权依法提出质疑并要求更正。
恳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删除关于“投标时提供 * 类产品不少于*个角度实物照片、清晰显示人工现场实际测量参数尺寸规格”的相关条款,取消该条款对应的废标判定条件,保障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投标竞争的合法权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要求提供测量数据的产品为本项目重点产品,提供带人工实测刻度、多角度实拍照片,是直观核验投标产品构件实际加工尺寸、工艺做工的有效前置手段,保障项目大批量家具供货的质量管控刚需。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庆经开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庆市经开区创业路滨江新区孵化中心**楼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联 系 人:戴福婧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