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6年6号))
2026-06-12
河南/开封 质疑投诉
开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6年6号))
河南/开封-2026-06-1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开封-2026-06-12 00:00:00
开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年*号))
发布机构: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开封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开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车辆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诸暨市籽墨贸易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东和乡友谊村篁村自然村***号***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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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河南爱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杰之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纳千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协同报价或掩护报价围标,属于恶意串通嫌疑。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评审项的设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提供****年**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属于以不合理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人认定投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做无效标处理,属于事实认定严重错误。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河南爱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杰之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纳千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家公司存在“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做无效投标处理。 投诉请求*:撤销将我公司作无效标处理的决定。 投诉请求*:认定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投诉请求*:认定该结果存在程序违法,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属于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投诉事项,应驳回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开封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