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2026-06-12 00:00:00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公开招标]新建安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定标结果公告
新建安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定标结果公告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教育局委托,就新建安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进行了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安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项目编号:***************
*.*建设地址:新建安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位于安阳县(示范区)民生大道与诚信路交叉口东南。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新建安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公顷(约**.***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教学楼建筑规模****.**平方米、*#教学楼建筑规模****.**平方米、*#综合楼及连廊建筑规模****.**平方米、门卫建筑规模**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教学楼、*#综合楼及连廊、门卫、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及其配套的室外工程。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单体建筑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消防等专业设计、总图专业及室外道路、绿化、管网等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等内容。
*.*本次计划总工期(含勘察设计):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总价为****.**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万元,勘察设计费为**.**万元。
*.*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定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定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河南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河南安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单位:******************)
*.*中标价:********.**元
*.*总工期(含勘察设计):总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张培州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豫 ************ |
曹燕飞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 |
秦会静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 | *********** |
王平征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高级工程师 | ************* |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 标 人:安阳县教育局
地址:安阳县诚信路与长虹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南
联系人:李海彬
联系电话:***********
邮箱:**********@***.***
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海河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院内西楼二楼
联系人:郭兵
联系电话:***********、************
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阳县亚龙湾*号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箱:*********@***.***
联系人:贾喜平
电话:************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