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12 00:00:00
怀远经开区新怀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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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怀远经开区新怀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工程位于引凤街道境内,南起长盛大道,北至***路,全长***米,宽**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建设雨水管网、强弱电、交安设施、天然气管线、蒸汽管线、绿化等设施。
*、合同履行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万元
*、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时**分
*、采购单位名称: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联系人:徐闯,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精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国龙,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二成交候选人: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千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远县新怀新村*号楼与*号楼之间***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精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