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2026-06-12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烈山区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安徽/淮北-2026-06-12 00:00:00

烈山区****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第**次 

二、合同名称: 烈山区****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四、项目名称: 烈山区****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 

址: 淮北市烈山区政府三号楼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创谷科技园**栋*层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智能垃圾分类亭*座、简易垃圾分类亭**座、*桶简易垃圾分类亭**座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主要标的数量: *项 

主要标的单价: ***,***元 

合同金额: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淮北市烈山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约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 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履约验收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我公司提供的全部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我公司支付至合同款的***%。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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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单位发起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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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系统业主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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