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6-12 00:00:00
| 蛟河市****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及蛟河市十五五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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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及蛟河市十五五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蛟河市交通运输局以蛟交运字【****】**号和蛟河市交通运输局以蛟交运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农村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共计**.*****,具体内容如下:
*.*预计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上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变更、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本项目实施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农村公路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号 联系人:刘春萌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昌小区**号楼****,********* 联 系 人:刘易阳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富君 监管部门:蛟河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南京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北***米 联系电话:************* 初审:刘富君、刘易阳复审:刘春萌终审:王伟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