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新铺镇蔬菜规模化经营项目合同公告(交易公告)
2026-06-12
广东/梅州 中标结果
蕉岭县新铺镇蔬菜规模化经营项目合同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梅州-2026-06-12 00:00:00
发包人(甲方): 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乙方): 广东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发包人”)为实施蕉岭县新铺镇蔬菜规模化经营项目,发包人接受了 广东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承包人”)的投标,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工程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并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蕉岭县新铺镇蔬菜规模化经营项目 (二)、工程地点: 蕉岭县新铺镇同福村、矮车村、潘田村 (三)、主要工程项目: 在原有基础上修复路面****平方米、重修排灌渠****米,农田整治***亩,修建挡土墙***米,安装滴灌管*千米、护栏***米和钢闸门*个,打井和改造原有抽水泵房*个及蓄水池两处等。 (四)、招标核准文号: ************************ 二、工程建设模式、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一)、建设模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二)、工程承包范围:水利建安工程。 (三)、主要合同工程量:详见合同附件《蕉岭县新铺镇蔬菜规模化经营项目》工程量计算表及预算书。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的基本预备费由发包人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在其开支范围内使用。 四、合同价款 (一)、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为 *.** %。 (二)、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伍佰捌拾柒万陆仟肆佰叁拾捌元零玖分整;(小写)¥ *******.**元。 (三)、本工程采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完工日期: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总工期: *个月 。 六、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专用合同条款; (四)、通用合同条款; (五)、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六)、图纸; (七)、本工程最高限价; (八)、其它合同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一)、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 ,金额为中标价的 ,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若不依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施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是否违约将以乙方支付时间来认定),且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提交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及相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资料提交齐全后** 日内无息退还。 (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及质检员驻场时间均不得少于** 天/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总监或项目法人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 * 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元,* 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机构人员及应提交资料: 承包单位主要机构人员 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责联系方式进驻现场时限 陈锴寰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年 月 日 汤志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技术工作***********年 月 日 陈冲施工员负责现场施工工作***********年 月 日 赖映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施工安全工作***********年 月 日 丘玲美质检员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年 月 日 承包单位负责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图纸和文件名称提交时限提交项目法人份数 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开工前 ** 个工作日*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前 * 天* 月进度报表次月 ** 日前* 质量检测与评定资料在检测与评定后 * 天内* 工序开仓(开工)资料工序开仓(开工前)* 竣工图及验收资料工程完工后 ** 个工作日* 结算资料工程完工后 ** 个工作日* (三)、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现行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四)、凡因中标单位施工组织不力造成施工工期严重延误的(以延误 ** 天以上),中标单位愿意接受主管局“处予 * 年内不得在蕉岭县内参加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的处罚。 (五)、出现疑似对工作人员行贿、工程非法转包、违规动工、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查实后将按违约处理,项目法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由发包方主持进入清场结算程序,在 ** 天内违约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的通知(人社部发[****]** 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规【****】* 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规【****】* 号),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八、发包人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 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规【****】 * 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规【****】* 号),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九、工程量确认 (一)、本合同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预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中标总承包单位按施工规范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二)、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项目法人、中标总承包单位、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 十、其它 (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合同签订方各执 壹 份;副本 四 份(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在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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