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6-12 00:00:00
红旗水库水面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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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受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红旗水库水面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红旗水库水面五年使用权,具体位于盱眙县红旗水库水域。意向竞买人可结合附件*《****—****年最高、最低水位及库容情况表》自行研判,需服从所在区域水利服务站(红旗水库管理所)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调度,不得超蓄,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同时需无条件满足农业灌溉及抗旱需求,承包人不得以水库水位问题提出相关赔偿要求。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三、转让起拍价:***万元/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五、竞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六、报名材料:
*、营利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意向竞买人提供材料即可】
*、意向竞标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意向竞买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第六项报名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竞买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或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到场参与竞标,经出让人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的起拍价与意向竞买人签订转让合同,意向竞买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其缴纳的保证金出让人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
关联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
方式二:投标保证金:**.*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八、意向竞买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红旗水库水面五年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照《红旗水库水面五年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九、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其缴纳的保证金出让人不予退还。
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文件向招标方和中标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金分三期支付:成交后,第一年的承包金需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后续每两年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阶段到期前*个月缴纳下一阶段费用。其中,第一期款项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支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第二期款项应于第一年承包期到期前*个月支付至甲方;第三期款项应于第三年承包期到期前*个月支付至甲方。若乙方未按期支付,经甲方函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金,应按每日*‰的标准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天仍未足额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中标总价的**%的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期支付,函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本次招标作废)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无息退还,详见合同约定。
*、受让人第一期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出让人安排交接。
*、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人参与转让。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段会计招标人电话:***********王先生
****年*月**日
转让竞标规则
一、本次转让以水库每年转让价***万元作为竞标起拍价,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买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具体见转让公告。
四、竞买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转让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转让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转让单位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