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13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12
北京 中标结果
神东煤炭13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2026-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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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神东煤炭**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靳志强、李娜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北京-2026-06-12 00:00:00
神东煤炭**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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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个月 | 合同签订后**个月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李军、教授、******** | 王珊珊、正高级工程师、*********** |
| 业绩 | *、水资源承载力约束下土层重构与生态重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神东矿区规模化开采含水层保护和水土保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年*月**日 *、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先期开采地段内三维地震作业服务、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 *、西部干旱区煤能源基地区域生态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年*月**日 *、西部干旱半干旱区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损伤演变及修复机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月**日 *、神东矿区生态精准感知决策关键技术与智能管护工程示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年*月**日 |
*、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年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年*月**日 *、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年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年*月**日 *、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遥感监测、中国地质调查局、****年*月*日 *、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年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年*月**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靳志强、李娜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