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2026-06-12 00:00:00
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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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水务局河道采砂经营权
公开拍卖公告
红县政采交拍告字〔****〕**号
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批复》红县编〔****〕**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河管〔****〕*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红河县水务局委托,我中心将对红河县水务局河道采砂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进行拍卖的标的物是把分布于红河县境内**个可采区的河道采砂权合并打包,整体出让,具体标的物内容见下表。
编号 | 采区名称 | 采砂方式及种类 | 年度控制开采量(万**) | 起拍价 (万元/年) | 加价幅度(万元/年/次) | 出让期(年) | 年出让金增长率(%) | 备注 |
* | 南昏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 * | * | |
* | 南罕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哈龙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七星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大寨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腊哈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坝兰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尼洛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尼洛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旱采,砂卵石 | *.* |
二、出让期
此次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期为*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出让金支付方式
出让金三年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拍,竞买人应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出让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此次拍卖不限报名人数,达到*人及以上(含*人)报名条件即可开拍。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红河县水务局联系。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红河县水务局和本中心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带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有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自然人: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或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红河州)(网址:*****://****.**.***.**),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三)**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号窗口)。
八、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竞价时间:****年*月*日**:**。
*.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年*月*日**:**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九、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竞买人对标的物的总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电子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十、拍卖成交方式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个工作日内须与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日内与红河县水务局签订最终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确认书或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红河县水务局有权收回拍卖标的。
十一、其他
*.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成功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由于河砂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采砂经营权相关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砂经营权人,不得以砂场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加工堆放场地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河道采砂许可手续,并按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等进行采砂作业,并对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采砂场责任范围负有管理责任,因违规、违法采砂或未按照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等致使未办理或无法继续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砂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为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的停工、停产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准采范围内的所有矛盾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费用自理。
(*)买受人取得河道采砂经营权后,如在河道采砂过程中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生态破坏、不履行采砂权人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终止河道采砂经营权,或政府及有关部门因政策因素要求关闭砂场,以及因土地使用问题未解决不能开采,或因其它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开采的,红河县水务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按已出让、尚未开采的储量来计算退还河道采砂经营权费用。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须在各个可采区安装信息化设备,并协助接入监管系统后台,费用自理。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红河县水务局:
陈星,***********
*.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杨瑞才:***********,王靥:***********
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红河县水务局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拍卖须知.*** |
* | 红河县水务局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
* | 竞拍申请书.*** |
* | 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