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12 00:00:00
各意向供应商:
为高质量办好第十一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响福建”大赛,我厅拟就赛事执行单位进行招标,现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程序和规定,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制定大赛从报名到决赛(含*场省级复赛、*场省级决赛)全过程方案,举行参赛培训、项目路演、颁奖仪式等;
(二)邀请各赛程评委,并制定企业组和创客组评分方案;
(三)制定大赛培训方案及课程,邀请培训讲师,进行路演培训;
(四)组织专家对市级赛提供指导和支持;
(五)组织省级复赛和总决赛及路演培训的会场布置;
(六)邀请专业公证机构,对省级决赛评审全过程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
(七)安排领导、评委、嘉宾食宿,做好人员对接工作;
(八)制定大赛宣传方案,扩大大赛影响力;
(九)完成大赛参赛项目在投融资、项目对接、落地孵化等方面跟踪统计,并据此制作书面报告;
(十)收集整理大赛参赛项目报名材料、宣传报道材料、专家评审、大赛组织手册、现场照片及视频等与大赛有关的档案资料,并汇编成册;
(十一)组织专家对晋级国赛的项目进行赛前辅导;
(十二)组织不少于*人团队驻点提供大赛组织、执行有关服务。
三、服务期限
****年*月***月
四、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
(二)具备活动执行、大赛宣传等相关服务经验和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一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采购报价单》(见附件)。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请于****年*月**日**:**前邮寄或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屏山大院*号楼***室)。
联系人:吴先生*************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一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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