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芯刻微高端显示及半导体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更正与答疑公告
2026-06-12
湖南/长沙 变更澄清
元芯刻微高端显示及半导体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更正与答疑公告
湖南/长沙-2026-06-12 00:00:00

元芯刻微高端显示及半导体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更正与答疑公告

来源: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字体大小:

各潜在投标人:

元芯刻微高端显示及半导体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要求。”更正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要求。”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施工指标的牵引: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万元;而根据工程量招标清单,项目投标限价****万,其中机电工程****万(包括了电气工程、减震装置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工程、智能化工程、自控工程、空调工程、化学品工程),智能化+自控工程仅***万,施工指标牵引以机电工程是否更为合适?

回复:本项目中*#电子与智能化厂房安装工程(**级洁净厂房)整体属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中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范畴,对应工程造价为****.******万元,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作为牵引指标符合要求。

问题*: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 万元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的业绩是指单独承接的电气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还是说此类总包合同包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即可?

回复:单独承接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或总包合同包含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均可。如总包合同中包含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但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竣工图)和“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问题*:电气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如何进行界定?是否***线路板、锂电池、半导体等生产厂房中包含废水、废气处理即可?

回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要求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业绩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近*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的业绩;近*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的建筑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时,企业入围业绩是否可按照分工对应提供,即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业绩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的联合体单位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业绩由建筑工程资质的联合体单位提供;还是所有入围业绩均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统一提供?

回复: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主要类型专业施工内容,满足主要类型专业入围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承担非主要类型专业施工内容,满足非主要类型专业入围业绩要求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本项目主要类型专业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住建),却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文号:建市[****]***号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文号:建市[****]***号,文件规定电子智能化资质仅认可机电、通信广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可独立担任该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该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投标人,建议将项目经理专业调整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回复:详见本公告第一条内容

问题*:关于业绩认定,在总包合同内的智能化工程,由业主出具业绩认定文件是否可以?

回复: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竣工图)和“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问题*:总包合同或者机电总包合同,在原合同内约定了项目经理,该合同包含智能化工程,该智能化工程是否可以认定项目经理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总包合同中包含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评审依据上载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计分。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