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小麦采购交易公告
2026-06-12
四川/眉山 招标采购
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小麦采购交易公告
四川/眉山-2026-06-12 00:00:00

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小麦采购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小麦购交易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眉山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小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品种为小麦,数量***吨,生产年限****年,产地河南、江苏陕西,存放点为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主库*号仓。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要求”,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二、本次采购要求

(一)质量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小麦》三级及以上,储存品质符合(**/***********)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容重≥****/*,低于标准拒收。

*.水分≤**.*%不扣量,**.*%—**.*%(含),按每超*.*%扣*.**%比例扣量接收,超过**.*%拒收。

*.杂质≤*.*%,超过*.*%拒收。

*.其他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拒收,色泽气味异常的拒收,掺杂使假、新陈混装拒收,严重虫粮拒收。

*.重金属镉含量≤*.****/**,超过拒收。省外小麦重金属铅(**)≤*.****/**,超过拒收。

*.呕吐毒素≤*****/**,超过拒收。

*.赤霉烯酮≤****/**超过拒收。

*.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号文件执行。

*.****年产新小麦(混合有种小麦拒收),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行为,买方拒收并收取违约保证金。

**.一个标的只能确定为一个产地,不得互混。

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二)检验方式:

*.到库小麦逐车初检,经初检合格方可接收,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最终质量认定以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验收检验结果为准。

*.如验收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必须在**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麦。

(三)付款方式:入库完成后,按货款的**%支付。剩余**%货款于入库完毕后,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整仓验收合格后,由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如经检验不合格,买方做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交货时需提供标的物产地、新粮证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五)本次采购为到库交货价格,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和要求,且包装物不计量,不计价,卸货后由卖方自行处理),卖方可派人监磅。

(六)入库费**元/吨由卖方承担。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入库费用转入买方指定账户。

(七)交货期限:

****年***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入库工作。

(八)其他要求: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

联系人:干先生,联系电话:***********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报名须知

(一)完成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并成功。

*.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账号注册:登录农交所官网*****://**.*****.***:*****/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元/吨,履约保证金***/吨。

(三)粮食交易价款

买方在*******日前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农交所眉山所指定账户,农交所眉山所凭《入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农交所眉山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吨的价阶递减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低报价方为成交方。

六、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其他: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吨。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按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九、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农交所眉山所电子竞价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号

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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