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2026-06-12 00:00:00
****年刘屯北街(吉祥路—复兴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项原内容为:
①确定评分基准价。
评分基准价 =*×*。
*: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全部参与算数平均值*的计算;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整,不四舍五入),计算算术平均值*。
*: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
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减 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 *%,减 分,减完为止。
现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项 内容为:
①确定评分基准价。
评分基准价 =*×*。
*: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全部参与算数平均值*的计算;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整,不四舍五入),计算算术平均值*。
*: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
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减 *.* 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 *%,减 *.* 分,减完为止。
现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项 内容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