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市永明路东1号楼池州市公交调度中心原管委会大楼东侧一至三层房产
2026-06-12
安徽/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市永明路东1号楼池州市公交调度中心原管委会大楼东侧一至三层房产
安徽/池州-2026-06-12 00:00:00

池州市永明路东*号楼池州市公交调度中心原管委会大楼东侧一至三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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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池州市永明路东*号楼池州市公交调度中心原管委会大楼东侧一至三层房产
转让方名称 池州市平天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其他资产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转让说明事项 *、用途及经营业态 (*)用途:商办。 (*)经营业态:商业连锁品牌酒店。 *、特别提示 (*)关于出租标的改造工程相关事宜 ①本次出租标的改造工程由出租方负责,改造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及硬件设施采购,具体以改造工程确定的装修预算清单为准,除改造工程确定的装修预算清单以外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方竞得标的后,可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最终改造方案内容以出租方确定为准,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② 改造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由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移交给承租方,承租方除支付出租标的租金外,还应按年度向出租方支付改造工程投资收益,改造工程投资收益计算及支付方式如下: *、每年的改造工程投资收益按改造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计算(即:改造工程投资收益=改造工程结算审定金额**%)。 *、改造工程完工后,由出租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结算审计,承租方应在改造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改造工程投资收益,以后年度的改造工程投资收益应于上一年度结束前*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改造工程投资收益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至出租标的计租之日止为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的时间,该期间不计租金,不在租赁期限内,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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