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6-12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重点业务监测管理系统建设服务的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重点业务监测管理系统建设服务的计划
为积极适应新时代公安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市公安局拟建设昆明市公安局重点业务监测管理系统,该系统可全面辅助各级指挥员即时、高效、直观的分析、掌握全局重点工作动态,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多维度、综合性、可视化的数据展示,提高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进一步强化“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机制,对维护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可发挥重要作用。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文件要求,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昆明市公安局重点业务监测管理系统服务(属目录内*****项,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重点业务监测管理系统建设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该项目属纯软件项目,无硬件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软件项目建设(包含支撑层、数据层、应用层),第三方审计、工程建设监理、三级等保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评等。服务期限一年。
五、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万元。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
七、绩效目标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该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接入公安大数据综合运用平台抽取各警种数据库数据,建立警情处置、刑事打处、行政查处、治安防范、服务群众、内部管理等重点业务专题数据库和模型库,实现重点业务监测管理、重点任务跟踪管理、重点业务风险评估、重点业务质效分析、全局工作动态调控等功能。该系统建成后供市公安局局领导、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局、功能区分局及内设科所队四级用户使用。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关于“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规定,该项目采购金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我单位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