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6-12 00:00:00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实施“清镇市水库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确保比选招标代理单位的规范有序,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经研究,决定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镇市水库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采购数量:*家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者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起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或免税的参选人提供由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选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参选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三、报价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号)为依据,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各代理机构在该文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报下浮率。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率不得低于**%,招标代理费最终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参与询价单位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控制价递交报价书(报价函),报价书(报价函)的大写小写必须相符,如不相符的以大写为准。如参与询价单位的报价超过项目业主提供的最高限额控制价,便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资格。
*.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情形,由询价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询价结果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参与询价的单位,并签发成交通知书。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线上报名:参选人递交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发送至:********@**.***,报名成功后比选方案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至各参选人。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七、比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婷
地址:清镇市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年*月**日
关于“清镇市水库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比选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