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12-26 00:00:00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通过中拍平台(******.******.***.**)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位于德安县丰林镇两处食堂三年经营权。即日起可咨询看样。
一、标的基本情况
德安县丰林镇两处食堂三年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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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拍卖标的 |
起拍参考价 |
竞拍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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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第一年)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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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丰林镇科创中心一处食堂三年经营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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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一处食堂三年经营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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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加拍卖:加价幅度为****元/次。
三、竞买条件
*、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特别说明:
*、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拍卖前应前往实地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仔细查勘,明确房屋实际面积与本次拍卖提供的建筑面积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如有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佣金的收取,拍卖成交价款不退不补,且转让方及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竞买人报名参与本场拍卖会即表示对本竞买注意事项悉知,并对本拍品的情况已完全了解并认可;
*、食堂由买受人自主经营,盈亏自负,承包经营期间水、电、燃气费自理,委托方现有的食堂厨房设备,承包方可继续使用。所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承包期满后应将完好的设备交还委托方。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异议之后再报名,自行评估食堂的经营状况,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日联系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联系交纳标的成交款,买受人凭付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食堂经营权合同,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标的给买受人。
*、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食堂经营权合同。不按时签订食堂经营权合同者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其竞买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转让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竞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五、标的物展示咨询时间及报名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即日起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下午*时止);
展示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六、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网址*****://******.******.***.**
中拍平台客服:**********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刘女士)
江西中典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