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电视作品版权播出权单一来源公示
2026-06-12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采购电视作品版权播出权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沈阳-2026-06-12 00:00:00
采购电视作品版权播出权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辽宁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辽宁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采购电视作品版权播出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播和意识形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辽宁文化共享频道作为省级主流媒体平台,版权采购聚焦弘扬红色文化、辽宁文化振兴实践等主题,通过优秀电视作品巩固意识形态阵地,避免低俗化、泛娱乐化倾向,确保舆论场域安全,保证节目多样性,保障内容时效性,提升文化传播服务质量,使辽宁文化共享频道更好地肩负起我省重要文化宣传阵地的职责使命。 采购内容如下:一、累计时长*****分钟,每分钟**元,小计******元;其中:*.专题类《风物中国》****分钟、《长征》***分钟。*.讲座教育类《故事中国》****分钟。*.法治科普类《法官说民法典》***分钟、《法在身边》****分钟。*.健康生活类《健康新时代》****分钟。二、影视类《沉默的荣耀》**集×****元/集=*****元。 以上两项累计 **万元,版权播出权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月*日 ,经专家论证,北京嘉禾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以上电视作品辽宁地区唯一版权所有方,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第*种情形,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嘉禾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海淀区永澄北路*号院*号楼*层*****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陈萍俪、陈忠、毕丹、陈浩、孙琳琳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付媛媛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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