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2026-06-12 00:00:00
康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康自然规告字 [**** ] *号
经 康保 县人民政府批准, 康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 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河北清鑫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 宗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号 | 康保县 迎宾路西侧、静安大街北侧 | ***.**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号 | 康保县 迎宾路西侧、静安大街北侧 | ****.**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号 | 康保县 迎宾路西侧、静安大街北侧 | ****.**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号 | 康保县 迎宾路西侧、静安大街北侧 | ***.**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号 | 康保县 迎宾路西侧、静安大街北侧 | **.**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号 | 康保县 迎宾路西侧、静安大街北侧 | *.**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备注: 以上宗地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 宗地 规划设计 要求的复函 。 | |||||||||||
二、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存在国土资发 [****]***号文件列举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中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冀国土资办发[****]**号文件规定的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 欠缴 税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欠缴 土地出让金和因企业原因产生闲置土地的 ,以 及列入 “信用河北”系统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规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出让文件: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如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 工作日期间每天 *:** * **:** , **:** * **:**,到河北清鑫拍卖有限公司(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长江时代广场*号楼 * 座 *楼)获取相关出让文件资料。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法人单位需持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持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领取。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有意竞买者应 于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工作 日期间每天 *:** * **:** , **:** * **:**,到 河北清鑫拍卖有限公司(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长江时代广场 *号楼*座*楼) 提交书面申请,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 ** 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请注明宗地编号,例如 “***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逾期不予受理,**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在*** * 年 * 月 ** 日 **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拍卖厅 ;
挂牌时间: *** * 年 * 月 * 日 *时至*** * 年 * 月 ** 日 * * 时 。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前应对照 勘测定界 图认真勘察出让宗地。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要求为准。*、本次出让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有意竞买者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公司提出,逾期视为无疑义或异议。*、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康保县支行
账 号: **** **** **** **** *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康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清鑫拍卖有限公司
***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