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丰财采投【2026】10号)
2026-06-12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丰财采投【2026】10号)
河北/唐山-2026-06-12 00:00:00
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丰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逸丰园公墓骨灰存放架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高密市蓝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凤凰大街西首****号(醴泉街道康庄社区三官庙村)
被投诉人:唐山市丰南区民政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文化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钜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号禾木商务***
被投诉人:周艳峰
地址:
被投诉人:曹铮
地址:
被投诉人:宋敬东
地址:
被投诉人:朱波
地址:
被投诉人:杨杰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丰南区逸丰园公墓殡仪设备购置项目(采购编号:*************),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于****年**月**日开标。高密市蓝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高密市蓝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材料,经初步审查本机关依法向投诉人送达投诉材料补正通知。****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寄送的投诉补正材料,于当日正式受理了投诉事项,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其技术标(暗标)中带括号的标题未按要求缩进为由,作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认定,认为该结论缺乏事实依据,属于评审错误;同时主张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未指明其格式违规的具体位置、未提供实质性证据,答复不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丰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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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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