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委托运营采购 项目(第二次)澄清文件
2026-06-12
江西/萍乡 变更澄清
芦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委托运营采购 项目(第二次)澄清文件
江西/萍乡-2026-06-12 00:00:00

芦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 **********

代理机构: 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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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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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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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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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委托运营采购 项目(第二次)澄清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芦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更正为 (一)项目概况 消纳场总投资****万元,总处理规模约***万吨,具备建筑垃圾接收、分拣、消纳、资源化利用全流程处置能力,于****年*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具体包括消纳场范围内的分拣车间、填埋库区、环保设施、资源化利用生产线等全部设施设备及场地(详见附件*.《消纳场资产清单》)。(二)承包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保证金 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大写:******.**)。 *.*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中标人履行本协议约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义务,如中标人违反协议约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予以弥补。*.*协议终止后,经招标人核查中标人已完全履行协议义务及投标文件承诺,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未结清款项的,招标人在协议终止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中大道*号四季花城商业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话: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称: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芦溪县

人:冯女士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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