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6-12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情指中心系统设备维护服务的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情指中心系统设备维护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大厅于****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已*年,电子大屏、音视频控制系统、软硬件设备等长期**小时不间断运行,已经出现设备老化、故障频发、运行不畅等问题,为保障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系统高效稳定运行,保障全市***报警生命线的畅通,提升警情指挥处置、合成作战能力和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年版)》(昆财综〔****〕** 号)文件要求,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情指中心系统设备维护服务(属目录内 ***** 项,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系统设备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大厅电子大屏、音视频控制系统、软硬件设备等,具体分为硬件部分运行维护(预算费用******元)、软件部分运行维护(预算费用****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预算费用*****元)、备品备件(预算费用*****元)及其他费用(预算费用*****元)。服务期限一年。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万元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运维保障服务。重点确保情指中心系统设备*×**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系统单次故障导致的非计划停机时间不超过*小时;建立日常巡检、定期维护及汇报制度,落实专人跟踪解决问题;提供*×**小时驻场服务,备有备品备件库,对损坏设备提供备件保障或成本性更换,并提供技术咨询、软件升级等技术支持。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万元。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 **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我单位拟按照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