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6-12 00:00:00
筠连县提升自然资源价值集成项目出让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宜宾市筠连县提升自然资源价值集成项目出让
招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筠连县提升自然资源价值集成项目出让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柏杨村,金石村
(三)项目内容: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筠连镇柏杨村和金石村。面积约**亩,其中耕地*亩,农田**亩,水域**亩。地处云贵高原北麓,气候温润,生态环境优良,具备发展立体生态农业的天然优势。以“高山生态渔稻”为特色,打造集“渔稻共生、生态养殖、农事体验、山地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示范区。
*.政策支持:
在取得的标的物范围内,竞得方可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取得对应补贴或者融资贷款支持。按程序申报,用于符合规划条件的经营性产业落地。
*.自然资源集成出让业态介绍:
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高标准农田”改造等途径,提高土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作效率,提高粮食产量;通过四季轮作,形成农田风光;不仅形成了自然稻田美景,还能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林地经营权流转——通过利用现状乔木林地,打造林下种养殖园区、苗圃经营、中药产业、科研科普和生态亲子互动体验区。
水水域经营权流转——结合水库和周边民房现状,优化景观提升及风貌改造,打造具有田园风光的农家垂钓园,渔业养殖基地,观光休闲地。
集成出让资源明细:
资源名称 | 面积 (亩) | 挂牌单价/年 | 流转年限(年) | 挂牌总金额(元) |
土地经营权(耕地+农田) | ** | ***.**元/亩(年租金具体调整见下文第*条) | ** | ******.** |
水域经营权 | ** | ***.**元/亩(年租金具体调整见下文第*条) | ** | ******.** |
合计 | ** | *****.** | ** | ******.** |
*.租金及支付方式:
出租土地用途为:立体农业、休闲农业、种养结合。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耕地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伍佰元),水域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叁佰伍拾元);
年租金具体调整方式:年租金首次上调从****年*月*日起在原年总租金的基础上上调*%;之后每*年为一个周期,在前一租赁阶段租金的基础上上调*%;(即:****年*月*日*****年*月**日在原年租金基础上上调*%、耕地上涨**.**元每亩每年,水域上涨**.**元每亩每年;****年*月*日*****年*月**日,在原租金基础上上调**%、耕地上涨**.**原亩每年、水域上涨**.**元每亩每年;****年*月*日*****年*月**日,在原租金基础上上调**%、耕地上涨**.**元每亩每年、水域上涨**.**元每亩每年。)
(*)支付方式: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集成出让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耕地: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禁止耕地“非农化”、禁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林地:禁止非法采伐林木和占用林地;公益林只能抚育和更新性采伐。
水库:不得干涉、拒绝水库正常的引、泄水调度指令的执行;不得从事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不得毁坏水库大坝、引水和放水渠道及其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填埋、占用和扩大利用水面或沿岸范围;不得从事导致水库水质下降的建设、活动;不得影响和阻碍水库辐射灌面、村民生产生活用水。
*.相关要求:
(*)竞得方承诺在取得的标的物范围内开展土地整理,实现项目耕地地力提升*.*个等级以上。
(*)竞得方须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汛、防溺水、环保等相关工作。
*.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水库经营权为水库水域水面经营权,不包含对水库库区及附属设施的管护责任,相应管护责任由水库权利人与竞得方另行约定。
二、招商对象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招商对象邀请方式
在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意向报名方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进行注册报名。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竞价保证金:贰万元
(二)竞价人与意向者(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人,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开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三)竞价保证金必须由竟价人交纳,代交无效,无竞价权。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宜宾所负责退还,无计息;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六、竞拍及规则
(一)竞拍总价起始价******.**元;
竞拍分项单价起始价:
土地经营权(耕地+农田)***.**元/亩/年;
水域经营权***.**元/年。
(二)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三)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四)竞价规则:本次竞拍对分项单价进行竞价,意向方(报名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账号,单次涉及资源竞价阶梯如下:土地经营权(耕地+农田)单次增幅为**.**元/亩/次,水域经营权单次增幅为**.**元/亩/次,竞拍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七、投资主体的选定方式
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以招商公告中的金额为成交金额;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报价,遵循价高者的原则确定合作伙伴。
八、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将成交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组织竞得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将竞得者保证金原路退回;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现场竞拍活动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叁向竞得方收取,竞得方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其他事项:
(一)竞得方将与项目出让方签署《自然资源资产集成交易合同》及其相关资源交易子合同;
(二)自然资源价值集成项目出让,将严格按照各资源资产负面清单进行管理,竞得方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化设计运营项目。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方: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