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应当根据附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若证书过期,但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仍可使用的,予以认可,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材料】。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若证书过期,但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仍可使用的,予以认可,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材料】。 *、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项目,即工程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磋商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查询结果。(①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磋商截止当日。 ②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 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查询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或经比对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