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6-06-11
广西/桂林 招标采购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西/桂林-2026-06-11 00:00:00
广西/桂林-2026-06-11 00:00:00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继续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转发给各单位,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各预算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要如实填报。
联系人:采购中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
兴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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