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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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八里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八里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园达路**号网易南京数字产业基地*座******室
成交费率:工程批复总投资额的百分之贰点柒肆(小写:工程批复总投资额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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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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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八里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初设在签订合同后 ** 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施工图在初设批复下达后 ** 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响洪甸路东卫生大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后楼东三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瑞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响洪甸路东卫生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