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6-06-12 00:00:00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配套道路石料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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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 | |||||||||||||
| 标的现状 | 标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共约*******左右,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量、质量、范围以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划定范围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 | **.*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世纪恒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 转让单价 | **.*元/**(含税,税率*%)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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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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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文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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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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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标的交割、拆除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有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公告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让。 *、受让方应充分考虑不能立即进场清运而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即当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进场清运时,不管石料价格如何波动,受让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清运,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石料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万元安全环保保证金。 转让方账户名称: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徐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 *、受让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环保保证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机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部分成交款,如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环保保证金,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应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一次性预缴**.**万元成交款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拖运手续;交接的资产价值达到**.**万元以后,受让方应停止拖运,再次预缴**万元的成交价款后,再行搬运;以此类推。待实际点算和称重确定数量后,多余预缴款由交易机构在资产交接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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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应含有渣土运输或建设工程施工或土石方工程或建材销售或以本标的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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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实际进场日期及清运地点以转让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受让方对此应无异议。 *、本次清运需配合项目清运进度要求,提货时应自备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并自行装车,围墙开口和道路损坏受让方要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此应无异议。 *、工期:现场已开挖石料,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清运完成,限期*天;未开挖石料按照工程实际序时进度计算,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结算:由于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过磅磅秤由受让方负责安装至现场。 *、受让方全权负责石料的清运事宜,满足地方管理部门要求,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标的石料全部清运完毕,保证地面平整,周围环境干净整洁,且清运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现场人身和财产安全,且不得对现场及周边环境造成任何破坏,否则将破坏的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金不足的,通过法律手段追偿)。 *、受让方自行处理全部外运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地方关系、外运道路的各项手续的协调和办理、临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洗轮池、修建洗轮机、安装在线环保监控、车辆道闸自动识别系统)、防尘网苫盖、雾炮空气降尘、车辆冲洗、道路保洁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转让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优先从安全环保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从剩余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款项。 *、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及时提货,提货时应自备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并自行装车,如未按转让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取约定的石料,应以实际逾期天数,每日按货物总价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数超过*天,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公开转让,安排其他公司进驻该项目。 *、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对裸土进行全覆盖,不得出现非法采石或乱倒垃圾的行为。 *、受让方须全部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税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处理回收利用费、因处置过程导致的安全环保罚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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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 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交付,具体资产转让和交付范围以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时,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划定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缺失、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类目不符等任何理由拒签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等。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因政策变更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风险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成交后,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转让方向受让方根据转让标的类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可向转让方询问。 *、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机构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报名前已仔细阅读并知悉《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风险客户”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并愿意遵守其中条款和管理要求; (*)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余量石料转让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余量石料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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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交易方式 |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挂牌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如征集到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确定最终受让方。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以*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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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经意向受让方确认的余量石料转让合同(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踏勘确认函(加盖公章); (*)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按照《*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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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金有效以*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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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的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以成交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作为计费金额进行计算。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 *****://***.******.***.**/******/*******/**/***************************.***** )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一)协议方式交易
(二)竞价方式交易
*、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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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吴先生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座*层***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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