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6-06-11 00:00:00
公告概要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项目名称:****年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内容:负责星云湖北岸藻水分离站所辖片区蓝藻巡查、打捞、分离、外运一体化工作。打捞范围为河咀至海门村挡藻浮坝湖湾内。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星云湖北岸藻水分离站站内日处理量****立方米的“沉淀式分离+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分离”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 (*)星云湖北岸藻水分离站内附属设施工程的维护管养。 (*)*座景观式蓝藻打捞平台(抽吸量≧***立方米/小时)的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 (*)*艘蓝藻打捞船的运行维护及日常保养。 (*)****米的柔性挡藻浮坝的看护及维护保养。 (*)星云湖北岸藻水分离站覆盖范围内的船只、设备、打捞平台等设备的看护管理。(*)藻泥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处置。 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共江苏中科基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飞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仅有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年*月**日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论证会议,论证评审专家仔细查阅招标文件,该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和评审办法等,认为均没有排他性、歧视性、不合理条款。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进本项目采购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号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兴江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文林街*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