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6-06-11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6-06-11 00:00:00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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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栾川县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二、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栾川县滨河大道与画眉山路交叉口栾川县中小企业产业园***室

三、谈判小组名单

张建平(组长)、赵锋、杜宗毅。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郑州二七区苑陵街**号*层***号

*、成交金额:******.**元

*、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及图纸(如有)内的所有内容。

*、工期:**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名称: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号*区***号

联系人:段女生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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