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06-11 00:00:00
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第二次)
为规范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工作,择优选择专业、合规、服务优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锦屏县境内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比选服务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组织开评标、备案资料整理、中标公示、答疑补遗、协助合同签订及招投标全过程合规服务等。
*.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全部流程办结、资料归档完毕、招标成果完整移交且无遗留质疑投诉事项为止。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壹万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平台备案: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具备承接贵州省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近*年内(****—****年)至少具有*个类似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水利、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合同、中标公告/公示截图等佐证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不少于*人,均为参选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熟悉招标流程。提供团队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从业经验承诺。
**.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贵州省、黔东南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全流程合法合规、资料完整规范、全程可追溯。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比选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文件编制费、公告费、场租费、交通费、通讯费、税费、售后服务费、质疑处理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及项目中标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各报价单位须结合自身成本、市场行情合理自主报价,若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区间,将视为恶意竞争,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参选人须在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标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在密封处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响应函与报价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从业经验及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与中选原则(总分***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评审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方可进入综合打分环节。评审结束后,按各单位最终总分从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候选单位;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更低者优先;总分、投标报价均一致的,以企业类似有效业绩数量更多者优先。
(一)投标报价得分(**分)
**.评标基准价确定规则: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报价有效的参选单位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项目评标基准价。
**.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选单位投标报价)×**
**.评审特殊说明:
(*)响应单位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或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万元整)的,直接判定为无效响应,否决其参选资格;
(*)评审小组有权对异常低价进行审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存在恶意低价竞争情形的,经评审小组集体认定后,可判定为无效响应;
(*)本项得分计算结果统一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企业类似业绩(**分)
**.业绩认定标准: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近*年内,响应单位独立承接完成的招标代理类似业绩(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水利、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代理)予以计分。
**.计分规则:每提供*项有效类似业绩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不设额外加分。
**.佐证材料要求:业绩须提供代理服务合同、项目中标公告、官方公示截图等佐证资料。资料缺失、信息不一致、无法印证项目真实履约情况的,对应业绩不予计分。
(三)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分)
**.所有人员资质、从业经验认定,均以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佐证材料为准,无佐证或资料无效的不予计分。
(*)项目负责人配置(**分)
①配备项目负责人,且具备*年及以上招标代理从业工作经验,得**分;
②配备项目负责人,且具备*年及以上、*年以下招标代理从业工作经验,得*分;
③未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或从业经验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得*分;
④佐证要求: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证明、近*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缺一无效。
(*)专职从业人员配置(**分)
①配备*名及以上专职招标从业人员,且全部提供有效佐证资料,得**分;
②配备*名及以上、*名以下专职招标从业人员,且全部提供有效佐证资料,得*分;
④仅配备*名或未配备专职招标从业人员的,本项得*分;
⑤佐证要求:所有专职人员须提供从业资质/从业证明、近*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资料不全的不计入有效配置人数。
(四)企业信用(**分)
**.自公告发布之日倒算近*年内,响应单位无招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无相关行政处罚、无各级信用平台失信惩戒记录的,得**分;
**.近*年内存在轻微不良记录、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五)代理方案(**分)
**.参选人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相关标准性文件,规范等编制本项目的代理方案。工作内容全面、控制流程合理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得**分,否则在****分之间评分。
六、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万元;
**.报价低于成本恶意低价、明显异常低价的;
**.资格条件不满足公告要求;
**.响应文件逾期、未密封、篡改、弄虚作假;
**.存在围标、串标、挂靠等违规情形;
**.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从业期间。
七、比选实施
**.比选组织:贵州省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比选时间:拟定于****年*月**日上午**:**,参加比选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比选地址:贵州省锦屏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步行街社区***号)。
**.如果有效参选单位不足三家,锦屏县农业农村局另行发布公告。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缺失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有权拒绝接收。
八、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未中选单位恕不另行书面通知,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九、合同签订与履约要求
**.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正式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合同内容不得与本比选公告实质性条款相悖。
**.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开展代理服务,确保项目招标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违规操作。
**.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违法违规、招标失败、质疑投诉成立、被财政部门处罚或影响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服务费,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十、服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包干使用。中选单位不得另行收取资料费、平台费、加急费等其他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锦屏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参选人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参选人一经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比选公告全部条款与要求。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成果、相关资料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步行街社区***号
联系人:吴德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