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6-11 00:00:00
交易项目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平台运营项目-电视节目制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广播电视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号
中标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北京广播电视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号 | ****************** | ***.***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广播电视台 | * | ***.***万元 | ***.***万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内每晚重要时段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播出生态环保新闻专题节目,每期*分钟;制作*部生态环保公益广告,每部不少于**秒,并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卫视及新闻频道重要时段播出。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年采购人拟继续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播出《美丽北京》新闻专题栏目及生态环保公益广告,该项目作为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北京广播电视台”承办,根据上述情况此采购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广播电视台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冄、刘扬、刘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编号:************
采购邀请日期:****年*月**日
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号
联系方式:高亚洲,********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中钢国际广场**层
联系方式:邹仁杰、邱羽翰、刘晴、刘姗姗、尹皓,************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仁杰、邱羽翰、刘晴、刘姗姗、尹皓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