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6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GP-NH-2026-002)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2026-06-11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6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GP-NH-2026-002)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天津-2026-06-11 00:00:00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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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包 ** **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办公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截止至实际产生的费用合计达到**万元,无论哪个条件成就均要立即终止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号)要求执行。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津财采〔****〕**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均为本国产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和非本国产品的,应当按照出具《声明函》,并说明各项本国产品成本明细以及占全部产品成本的比例,供应商为该项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或****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
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报; *)供应商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告知“文件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 *、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曹治国、石晶
电 话:************转**** 企业邮箱:**********@***.***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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