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6-11 00:00:00
专修室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现将我部专修室建设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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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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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部专修室建设项目 |
某部专修室建设及设备设施更新。位置:北京市密云区。内容包括:①室内空间改造和场地基础配套。②设备设施更新。 |
详见附件“专修室建设项目技术参数需求”。 |
***.**万元 |
****年*月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采购方式及分包建议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建议函格式(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天。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某部专修室建设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营业执照;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建议函(附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联系人:岳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人:赵先生
办公电话:***********
附件:*.专修室建设项目技术参数需求
*.建议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