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6-06-11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嘉兴市分公司长三角(嘉善)数据中心二期备电设备及维护服务标前评审项目(第二次)*中选合作伙伴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嘉兴市分公司长三角(嘉善)数据中心二期备电设备及维护服务标前评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本项目经评审,确定中选合作伙伴为:
评审包*:西恩迪超骏(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包*:上海任荷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公示媒介: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平台发布。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选取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选取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选取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渠道:
联系人:【陈易东】
电 话:【***********】
电子邮件:【**********.***@********.**】
选取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标前评审支撑服务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