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2026-06-11 00:00:00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公开招标][设计]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正在报名]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招标********/(县区)新交**************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变更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楚或不一致情况作出澄清
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建设地点统一为:新乡县境内;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质量要求统一为: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不得出现或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澄清。本项目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变更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号楼
联系人:吕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森达
项目组其他成员:冯月月、于桂芳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八一小区*栋*号
联系人:王森达
电 话:***********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号楼
电 话:************
河南中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我要投标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