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6-11 00:00:00
政法大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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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政法大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法大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折扣率=*一优惠率)。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费用设最高折扣率:***%(即优惠率不得低于*%)。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平衡。
采购需求:
政法大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包括:米面油、干货调味品、肉类、水产类、冷冻品、禽类、蛋类、豆制品类、蔬菜水果、乳制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服务质量,同一投标人最多仅能中标一个包。同时参加多个分包投标的供应商,只能在*个包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工作按照包一、包二、包三的顺序开展,已确定为前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不参与其后所投包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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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标段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 (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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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一 |
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类、冷冻品等其他零星货物供应及配送服务 |
***万元/年 |
拟采购食材类批发、配送服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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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二 |
米面油、干货调味品、禽蛋类、冷冻品、豆制品类、乳制品等其他零星货物供应及配送服务 |
**万元/年 |
拟采购商超类货物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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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三 |
常温乳制品、低温乳制品等其他零星货物供应及配送服务 |
**万元/年 |
拟采购乳制品类批发、配送服务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供货之日起生效,至供货满一年时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成立未满*年的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分包一为食材类批发、配送服务商(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形式不限);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如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分包二为超市(含生鲜超市)或商场类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形式不限);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如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分包三为乳制品代理配送服务商(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形式不限)。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如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中“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个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数字证书”****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将后缀名为“.****”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数字证书”的获取:
响应供应商需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号
联系人:毛哲宇、黄志浩、郑兴东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哲宇、黄志浩、郑兴东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