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合同(模版)有关条款变更的公告(交易公告)
2026-06-11
广东/佛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合同(模版)有关条款变更的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6-06-11 00:00:00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合同(模版)有关条款变更的公告

各竞买人:

****年*月*日发布的******(**)****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因网上竞价交易文件中《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号二层配套服务用房出租交易方案》与《租赁合同(模板)》中有关税费缴交人说法不一致,产生歧义,现将《租赁合同(模板)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使用本租赁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自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损耗分摊、垃圾处理费、电梯运行维护费(若本租赁物有电梯的)、及相关税费等。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本租赁物有关的费用 (如房产使用税等),均由乙方支付。”变更为“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使用本租赁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自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损耗分摊、垃圾处理费、电梯运行维护费(若本租赁物有电梯的)等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本租赁物有关的费用 ,均由乙方支付。

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从****年*月**日**时**分止延长至****年*月**日**时**分止;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从****年*月**日**时延长至****年*月**日**时;网上报价开始时间延长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开始。

本次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女士********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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