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6-11 00:00: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续签《综合档案整理及扫描服务项目》合同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 【字号:大 中 小】
各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与深圳市平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档案整理及扫描服务项目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拟与该公司续签合同,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在合同服务期间,该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评价为优秀,符合合同约定的续签条件。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及合同约定,续签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合同总价款为***,***元,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为第*次续签)。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号;收件人:张军;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续签《综合档案整理及扫描服务项目》合同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续签《综合档案整理及扫描服务项目》合同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年*月**日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