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1 00:00:00
义井镇红桥村有机蔬菜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义井镇红桥村有机蔬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井镇红桥村有机蔬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长财〔****〕**号及长财〔****〕**号文件,原中标结果无效。经采购人确认,安徽海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开发区
中标金额:伍佰肆拾玖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元)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
智能循环苗床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根,王超,王伟,赵华,严晓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金额:*.****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义井镇红桥村有机蔬菜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义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义井镇合淮路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