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2026-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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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金昌、天水、庆阳)*标包(*、*、*)(项目编号:****************)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金昌、天水、庆阳)
*.*采购内容:为天水市分行及辖内支行采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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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服务分行 |
含税估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年) |
成交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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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天水市分行机关及营业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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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麦积区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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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武山县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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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标包*、标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金昌、天水、庆阳)于****年*月**日发布首次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标包*、标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标包*、标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期间标包*、标包*各有两名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通过邮银易采平台向标包*、标包*潜在磋商对象发出了磋商邀请书,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包*、标包*各有*家潜在磋商对象获取了磋商文件。
标包*、标包*邀请竞争性磋商采购于****年*月**日进行评审。经评审,标包*、标包*各仅有*家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
标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金昌、天水、庆阳)于****年*月**日发布首次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至发售截止,标包*仅有*家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标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期间标包*无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标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期间标包*有两名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通过邮银易采平台向标包*潜在磋商对象发出了磋商邀请书,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间共有*家潜在磋商对象获取了磋商文件。标包*于****年*月**日进行评审。经评审,标包*仅有*家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第二次修订版)》中要求: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特殊情况处理原则“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小于*+*家时(*为中标人数量),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第*轮(*≥*)公开招标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三家时,继续组织评审;只有两家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时,则与上述投标人进行磋商采购;只有一家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时,则与上述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标包*、*、*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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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服务区域 |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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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天水市分行机关及营业部 |
天水韩氏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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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麦积区支行 |
天水每日鲜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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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武山县支行 |
武山县恒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阳、黄艳
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号****大厦*********室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