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电源系统大修蓄电池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2026-06-11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电源系统大修蓄电池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浙江/宁波-2026-06-11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宁波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号线二期电源系统大修蓄电池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宁波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号线二期电源系统大修蓄电池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宁波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号线二期机自维修中心、通号维修中心、供电维修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蓄电池进行更新,共需一次性预估采购****节胶体蓄电池,且产品保修**年。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已通过标前评审的方式选定合作单位为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因前向单位调整服务内容,须同步对本项目进行调整,根据标前评审管理办法“若服务内容、价格发生变化,供应商不变,可在原标前评审基础上与原中选供应商单一来源谈判”的原则,本项目拟与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直接采购方式第四条【情形(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日至*******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号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号院*号楼*层***室

编:******

编:******

人:韩工

项目负责人朱静怡

人:朱静怡、王飞跃

话:***********

话:朱静怡(***********)

   王飞跃(***********)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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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号:/

号:******************

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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